美国商标注册
美国专利申请
英国商标注册
韩国专利申请
日本商标注册
日本专利申请
日本专利包括发明(称作特许)、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韩国商标注册
韩国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采用的是注册基于申请在先的原则。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
澳大利亚专利申请
香港商标注册
英国专利申请
英国与中国的专利制度不同,没有实用新型专利,若要获得英国发明专利保障,必须通过实质审查,程序与中国的发明专利类似。
台湾商标注册
其它单一国专利申请
中国申请人直接到国外的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申请专利,需委托具有涉外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办理。
欧盟专利申请
其它单一国商标注册
单国注册指直接向各个国家/地区商标主 管机关分别递交注册申请的注册方式
欧盟商标注册
PCT申请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
马德里国际商标
马德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注册的商标。
英国是世界公认的最早实行现代专利制度的国家。英国于1449年授予本国第一件专利,并于1624年制定《垄断法案》,该法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含义的专利法,它成为近代专利保护制度的起点,其中许多原则和定义一直沿用至今,例如其中第6条规定的专利权人必须是发明的“第一个真正发明人”,就是今天的发明优先权和新颖性等条件的雏形。
1852年,英国政府颁布《专利法修正法令》,并设立英国专利局(UKPO),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
1990年,UKPO正式成为政府机构,隶属于英国贸易和工业部(DTI),并于1991年10月1日取得贸易基金地位(Trading Fund Status),从而实现自收自支。2007年4月2日,经英国政府批准,UKPO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其总部设在南威尔士的新港。2007年6月28日以后,因政府机构变化,UK-IPO改为隶属于英国创新、大学与技能部(Department for Innovation, Universities and Skills)。
一、职能
UK-IPO负责处理工业产权事务,包括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和版权,其主要职能如下:
1、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2、促进和支持知识产权法律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活动;
3、实施《专利法》、《外观设计注册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及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4、确保英国工商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获取和运用知识产权,提升其地位和竞争力;
5、保证学术界的研究活动能够获得应有的回报;
6、协调相关国际事务;
7、鼓励和支持创新,确保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能够很好地反映出以不断发展的知识为基础且具有强大竞争力的经济体系的需求;
8、确保被授予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能够以权利人可以负担得起的法律途径得以保护和实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
根据UK-IPO《2006-2007年度报告》,该局现由8个部门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部
主要负责信息与通信工作及相关事务,下设信息技术服务处、应用开发处、商业分析处和信息管理处。
2、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协助部
下设人事处、劳资处、办公室、培训处、媒体与通讯处、伦敦办事处和网络发展处。
3、商标与外观设计部
下设国际处、法律/听证处、审查处和计算机客户服务处。
4、创新部
下设检索咨询服务处、商业发展与教育处、客户关系管理处和创新政策处。
5、知识产权政策部
下设专利、商标与外观设计政策处、国际战略处、国际机构处、欧洲与法规改进处和合作处。
6、版权与知识产权执行部
下设版权政策处、知识产权执行事务处、知识产权打击犯罪行为处和INTEL HUB 小组。
7、财务部
下设财务处、采购处、登记管理处和风险管理与绩效处。
8、专利与辅助审查部
下设主管办公室、信息技术与业务变更处、审查处(下设申请人协助办公室、检索咨询服务办公室和本国/国际申请审查与法律事务办公室)和审查诉讼与专利登记处。
(二)人员编制
UK-IPO实行雇员制,审查员的数量比例根据审查工作的需要制定,约占总人数的四分之三。截至2007年3月,UK-IPO共有953位雇员,其中386人负责专利事务,6人负责外观设计方面的工作,183人负责商标事务。
三、审查流程
(一)递交申请
在申请人向UK-IPO提交专利申请之后,UK-IPO将会确认该申请是否符合要求,并且给申请人一张收据,上面记载有该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即UK-IPO收到该申请的日期。申请人必须在自申请日起(如有优先权,从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UK-IPO提交申请的摘要、权利要求、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并且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检索
在上述这段时期内,申请人必须向UK-IPO提出检索的请求,并且缴纳相应的费用。
UK-IPO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检索表格和费用之后,将检索已公开的现有技术,以确定该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或者是显而易见的,并将检索到的文件的副本发送给申请人。如果申请的某一处或某几处不符合形式要求,UK-IPO也会向申请人发出通知。
UK-IPO进行的检索是世界范围内已公开的现有技术。这些检索大部分是通过专门的专利文献数据库在线进行的。
UK-IPO目前主要使用的检索系统是由EPO开发的EPOQUE系统。通过该系统,审查员可以检索到世界范围内的专利文献和涵盖范围很宽的非专利文献。审查员进行检索的数据库还包括德温特公司开发的世界专利文献索引数据库和其他专业性的数据库,如BIOSIS?、ELSEVIER?、IBM?技术披露公告、INSPEC?和MEDLINE?。这些数据库包括欧洲、美国和日本出版的文献。此外,审查员还通过因特网检索商业性信息和其他的非专利文献数据库里的信息。在检索工作中,UK-IPO还通过翻译软件来提高审查员理解国外文献的能力。
正因为UK-IPO在这么大的范围内进行较为全面的检索,因此他们对于自身的检索结果有足够的自信;并且该局还通过抽样调查和评估来确保检索结果的质量。
从收到申请人请求检索的表格到得到检索结果,UK-IPO所花费的时间不超过4个月。
(三)公布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英国《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求,UK-IPO将在申请日之后的18个月予以公布。
(四)实质审查
在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必须向UK-IPO提出实质审查请求。UK-IPO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要求实审的表格和相关费用之后,将对该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以确定该申请的主题是否是一项发明;该申请的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该申请的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能够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施;权利要求是否清楚、以说明书为依据。只有在符合以上几项要求之后,该申请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
如果申请不符合上述一项或若干项要求,UK-IPO将告知申请人该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原因,并给申请人陈述意见的机会;而且UK-IPO还会通知申请人下一步该如何做以及相应的时间期限。
(五)授予专利权
如果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上述的形式和实质要求,则被授予专利权并且予以公布,颁发权利证书。
(六)时间要求
一般情况下,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从申请人将其提交到UK-IPO,至该申请被授权要花费2到3年的时间,最长为4年半时间(从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起算)。这个过程应申请人的请求会相应缩短。申请人必须按照《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相应的请求,如提交检索请求、提交实审请求等,或者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做出答复,否则其申请将会被终止。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请求延长时间期限。